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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关系,警惕梅毒感染!
信息来源: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8        
   一、什么是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在我国属于乙类传染病,可侵犯全身器官而产生多种症状,但也可呈无症状的隐性梅毒。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也可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播。
   梅毒的潜伏期为2~3周,一期梅毒主要症状为生殖器部位的溃疡,腹股沟淋巴肿大。二期梅毒可出现全身皮疹及各系统损害。三期梅毒可发生较为严重的心血管、骨骼、关节、眼、神经系统等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发生了无保护性交、怀疑自己的性伴感染梅毒以及接触过可疑血液或与他人共用过注射器者,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或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VCT)接受梅毒的检测,并通知配偶或性伴及时到医院接受检查和处理。
   二、治疗须知
   1.梅毒可治愈,治疗越早,效果越好,最好在治疗期间不要有性行为。
   2.遵医嘱治疗十分必要,自行停药、增减药物,或找游医治疗都会有不良后果。
   3.部分患者首次用青霉素治疗后数小时可发生“吉海反应”(发热、头痛、恶心等),一般24小时内消退,如果反应较为严重请尽快就医。
   4.治疗后应该随访2~3年;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以观察治疗的效果。
   三、如何预防
   1.遵守性道德、保持单一性伴侣、避免非婚性行为。
   2.多性伴、男男性行为者应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降低感染和传播梅毒及其他性病的风险。
   3.提倡婚前、产前检查梅毒。孕妇尽早发现梅毒感染并及时治疗,可预防胎儿先天梅毒的发生。
   4.注意!性交后冲洗生殖器、排尿、口服药物等方法都不能预防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