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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汛期安全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8/7/20        

一、夏季汛期来临,车辆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确保每天行车安全。及时关注天气信息,将车辆停在安全的地方。

二、按照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汲取“7.5普吉岛游船倾覆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泸市安办〔2018〕114号)的要求,请中心外出休假的同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高危项目、天气疫情和饮食安全,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三、按照《彭宇行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心各科室要举一反三,特别是办公室、实验室、预防医学门诊部等科室,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抓好中心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贵重设备管理等,注意用电安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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